[分享]广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仍有盲区
四位工人深夜无辜殒命黄埔大道,引发了社会对修路工人安全的关切。
不少网友看到报道后,对道路施工提出意见:施工标志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仍然是许多工地的痼疾。对于黄埔大道的这场车祸,有司机曾在微博上称:“当时进入隧道前的警示牌太靠近施工人员”,他差点来不及变道。
记者昨日咨询施工单位,欲了解事发现场的具体防护措施,相关负责人却不愿多说,只是表示:从工人的反光衣到路障警示,该有的防护措施都有了,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施工单位只想尽快处理善后事宜。
至于警示牌与施工作业地点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该负责人没有给予答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国家强制标准《交通标志和标线》也有详细规定。
记者就此致电广州市建委和交委,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到本案,谁负责施工则由谁负责监管,四名死者所从事的维修工程业主单位为天河区建设与水务局。记者了解到,该局已介入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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