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七成建筑工未签劳动合同令人不安
2011年4~11月,以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安全帽大学生志愿者流动服务队、京渝沪深7所高校师生为主力的调查人员走访了北京市、重庆市、深圳市、上海市39个建筑工地,发放了1194份问卷,有效回收了1064份问卷,在上百个统计数据基础上形成了一份调研报告。报告统计了1000多份问卷后发现,未在工地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在北京比例达72%,在重庆达85.2%,在深圳达70.6%,在上海达69%。样本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总计达到了75.6%。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这份调查报告却明确显示,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仍是目前建筑业用工的普遍特征,竟然有高达七成工人未签劳动合同,真的令人震惊,也令人不安。
有学者看了该报告后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应当反思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在建筑行业,我们用到上个世纪30年代的生产关系,用这种制度作为基础建成了我们现代化的大厦,真是匪夷所思。的确,现代化的大厦、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厦,不能建立在侵犯广大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用工单位用人的一种最基本的形式,在培育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工作中不时遭遇尴尬,一些用人单位总是无视法律,肆意妄为地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中国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广大职工利益为代价,按劳取酬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是财富的创造者,也应该是财富的受益者。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合同法应该受到尊重和重视。一是全国人大要不定时地进行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对存在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劳动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大建筑业劳动规章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的用人单位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工会组织要多走入基层,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针对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现象,及时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解决。
在风风火火推动广泛签订劳动合同的今天,绝不能容许建筑业用人单位如此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要让广大建筑工人有尊严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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