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大连:野蛮施工方欠市民一个交代
一个工地的一次野蛮施工,造成了全市大范围停水。造成的浪费不算,由此给市民生活带来的不便,用金钱是难以衡量的。因为停水的同时,还会造成暖气停供,饥寒交迫的民众怎能不怨声载道。野蛮施工惹祸早就不是新闻了,此前就曾多次引发大规模停水、停电事故,更危险的是某施工单位还挖断过煤气管线。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城市地下遍布各种管线,这些管线构成了城市生活的命脉。
因此,《大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类工程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或占用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需要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工程所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在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建并取得许可后方可施工。不知这家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报建并取得许可,监管部门应该责成该野蛮施工单位给市民一个交代。
施工单位无所顾忌地野蛮施工,背后少不得“利益”二字在作怪。承揽下来一个工程然后层层分包,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对于最基层的施工队来说,不管地下管网多么复杂,快快完工就是他们最大的利益。
如果“倒霉”挖到了地下管网,数额有限的赔偿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小意思。即便是在这个工程上损失一点,并不影响他们分包另一个工程。至于因此给市民带来的痛苦,因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道歉都用不着,当然也就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或许就是为什么野蛮施工屡见不鲜的一个最重要原因。
此次野蛮施工挖裂了自来水主供水管,自来水公司表示将对其进行处罚。“惹祸”单位除赔偿十五六万元水费外,还要赔偿人工、材料等费用,其中却没有一分钱是对市民所受损失的补偿。
众所周知,事关公共服务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部门,非不可抗原因,不能擅自停供,否则就可能被要求赔偿。自来水管线被野蛮施工挖裂,从哪个角度看都构不成不可抗力。如果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市民要求供水、供暖部门予以赔偿,这些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代表民众向野蛮施工方进行追偿,从而形成一种“利益倒逼机制”。
野蛮施工已成为当今城市的一大公害,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
城市管理部门应对事关地下管网的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对不按规定报建和施工的单位应施以重罚。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野蛮施工导致地下管线破损的施工单位,取消其今后承揽与市政相关工程的资格。只有齐抓共管,才能刹住野蛮施工之风,民众才能摆脱三天两头断水停气的困扰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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