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深圳市余泥渣土管理将“可视化”
从日前召开的深圳市渣土管理业务联席会议获知的消息称,深圳市法制部门已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
明年将是深圳地铁建设的高峰年,余泥渣土管理难度增加。据统计,目前深圳市余泥渣土年产2000万立方米,建筑废弃物总存量达6000万吨。原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因部门职责不清、行业无序竞争等原因,已无法适应新情况。
该《办法》重新厘清了各执法部门明确分工。如建设部门负责源头和综合利用管理,环卫(城管)负责受纳场管理及市容环境执法,交通部门负责运输单位、车辆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运输线路、时段及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
具体来说,在源头上,施工单位在工地入口要配置摄像和计算机存储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视屏影像资料保存3个月;施工、监理单位违反规定的,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3次以上,或因违反规定的行为受到黄色警示2次以上、红色警示1次以上的,建设部门可派员或委托安监机构驻场监管。
交通部门将制定运输单位和车辆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不良行为将在政府网站、深圳主要媒体进行公开警示,如达到交通部相关规定“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程度的,可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外,运输车辆安全、综合性能、环保排放、密闭性能四大指标,将由一年一检改为半年一检,由原来的四次检测合并为一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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