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佛山:建筑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决定
在一式六份的集体工资协议上签下名字,龙江建筑公司水泥工徐怀树说,尽管对法律文本并不熟悉,但作为工人代表自己知道这份协议的分量,“以前工钱给多给少是老板一人说了算,现在是工会出头替我们工人跟老板谈工钱,公平。签约了就不怕拿不到工钱回家过年了。”
尽管这份协议还需走完三大法定程序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法性审批、工地公示才能生效,但这是龙江建筑行业集体工资协商的关键一步。
龙江现有大小建筑工地30多个,建筑工人2630多人。层层分包、转包的管理模式导致该镇建筑行业劳动用工不规范、监管难到位,劳资纠纷频繁发生,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今年初,该镇依托龙江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推开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多次召集建筑行业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到工地现场调研后,制定了《龙江镇建筑行业工资协议》。
该协议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287元/月,比顺德区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高出17%;同时协议在规定了固定人员的岗位工资指导线外,还按照日薪制标准,协商确定了混凝土工、木工等11个主要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指导线,商定了行业高温津贴数额等。
该协议也因为能为建筑行业集体工资协商提供范本而进入省总工会视野。昨日,省总工会促成全省21个县市工会负责人到龙江进行现场观摩。孔祥鸿说,龙江镇建筑行业集体工资协议有利于工人维权,有利于建筑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全省首份镇一级行业性集体工资协议,“它的影响不仅在建筑行业,商定行业内主要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的做法值得其他行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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