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南京市一工地施工不围挡污水漫溢遭处罚
摘要:昨天,六合葛塘中鑫路与天富路交叉路口一施工队因施工未围挡,导致污水漫溢,被化工园城管大队葛塘中队的执法人员查处,罚款2000元
施工污水横流
当天上午化工园城管大队葛塘中队执法人员在中鑫路与天富路巡查时,看到人行道上有一大摊的污水、污泥,走近后发现不仅人行道上有污水、污泥,附近的草坪上也到处都是黄色的泥浆。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根据现场的痕迹寻找这些泥浆的源头,通过泥浆的流淌方向,执法人员在十米开外的草坪上找到了施工现场。执法人员看到草坪上被挖了一个坑,坑里面摆放着管道,周边堆放着一些泥土,污染人行道和草坪的污水都是从这些泥土下流出来的,周边并没有进行围挡;通过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是燃气公司挖土埋管道留下的。
随后,执法人员找到了该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许某,许某承认确实是他们的工程,铺设管道的工作是外包给施工队的;在得知施工队施工时未围挡导致污水漫溢污染环境,许某表示会督促施工队配合执法人员调查。
昨天下午,施工队的负责人王某到葛塘中队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向王某宣传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同时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八)款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施工队处以2000元罚款。此外,要求该施工队清理被污染的人行道及草坪,并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