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凯玄大厦施工事故通报 10人受审
经陕西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月27日通报了去年西安“9·10”建筑施工、铜川“10·16”瓦斯爆炸、西安“11·14”液化石油气爆炸等三起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事件回顾
2011年9月10日上午8时20分许,西安市未央区凯玄大厦建筑施工现场,高度14米的4个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机位发生局部坍塌,致使12名作业人员随架体坠落,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90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陕西新中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聘用的凯玄大厦项目架子工领班梁涛、架子工严小松等10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重要责任,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一组组长、凯玄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长安等12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管理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撤职和吊销个人相关资质、经济处罚等处理。陕西新中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负有直接、主要、监理、关联等责任,分别给予吊销营业执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资质降级、经济处罚等处理。
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