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吉林:豪华楼堂馆所一律严查
此次清理范围包括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项目都在清理范围内。清理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建设程序、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资金来源、规划、用地、招投标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已建成的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等。
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该省要求要及时整改;对于无法整改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停建、缓建、腾退、没收、拍卖处理;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该省规定,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不得配套建大型广场、公园。党政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办公楼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办公楼建设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建设项目不得使用银行贷款。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要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