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全州一栋楼房倒塌 “砸”出一串腐败问题

作者: 时间: 2016-10-26 00:00 阅读:
摘要:近日,全州县检察院对外公布了2014年5月22日塌楼案件侦办结果。2014年5月22日,全州县一栋7层楼房倒塌,暴露出很多问题。塌楼案件引起全州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成立事故专案组,彻查事件背后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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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涉案楼房倒塌现场。
  国土、住建、法制办等部门4人被追责,其中全州县国土局原地籍股长尹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8年半,并处罚金40万元。在整治腐败的同时,全州县以倒楼事件为突破口,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已追缴各类税费9000多万元

  倒楼背后暗藏玄机

  2014年5月22日,全州县城北冯云山路一栋7层的住宅楼房倒塌。幸运的是该楼居民在发现危险后已撤出,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该楼共7层两个单元,有28户业主。在手续上,该楼属私人合伙建房,2012年批建,2013年8月完工,同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而且在同年9月,业主就领到了房产证,办证速度之快,让人起疑。

  楼房倒塌后,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业主们一直不透露建房老板的身份。后来,一名业主道出玄机,其实他们是花钱买的房子,并不是合伙建房。事发后,卖房的老板怕业主们去政府和相关部门闹,也怕纪委和检察机关深查,所以很快退回购房款并赔偿装修费和屋内用品等损失,希望息事宁人。

  虽然业主们没有意见了,但是知情网友却爆出了内情:该倒塌楼房所在土地原规划为绿化用地,后变成建设用地,被人以集资自建房名义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相关手续和证件是通过暗箱操作办出来的,希望纪委等部门彻查。

专案组彻查倒楼事件

  “5·22”楼房倒塌事件发生后,全州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决定由县纪委、检察、公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彻查事件背后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全州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长刘良助介绍,事发后,全州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拍照取证,秘密走访知情人员,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经初查,“5·22”楼房倒塌事件第一个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尹某浮出了水面。尹某原为全州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倒楼那块地就是尹某帮办理的土地证。

  那块地原本是集体土地,全州县颜某等人买下这块地后,通过全州县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廖某的关系找到尹某帮忙。尹某在收受好处费后,超越职权,在没有取得政府批文又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的情况下,采取复印涂改的方式,变造土地出让金发票、契税发票,擅自填写办理土地证相关材料,违规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通过尹某这一操作,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出让土地。

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调查发现,光是尹某个人操作,还办不出建房的相关手续,其他部门还有人配合。这其中就有全州县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廖某。原来,廖某还是倒塌楼房的股东之一,曾入股30万元交给颜某。为了办土地证,廖某先后送了10多万元给尹某。尹某变造的办证材料交到了全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时,正是廖某负责审核把关。

  廖某审核时,明知颜某等人购买的该宗土地为非法买卖的集体土地,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未核实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完税真实性,便签发了“可依法登记发证”的书面意见,致使颜某等人违规办理了土地证。经查明,廖某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了土地出让金、契税合计77万余元重大损失。

  土地证办好了,建房还需要办理报建手续。全州县住建局城建站原站长蒋某在审核“5·22”事件倒塌楼房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申请时,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致使该地以自建房名义建造住宅楼并销售给28户住户,造成应当交纳的房产交易税费损失80余万元。

  另外,还查明尹某滥用职权,以同样的方法为唐某、刘某和何某等多人违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致使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大量流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达650余万元。尹某在办证期间,采取欺骗手段,非法截留、侵占公共财产,贪污数额达72万余元。2016年5月20日,桂林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尹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对于蒋某,2015年10月8日,全州县检察院依法对蒋某以滥用职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廖某在2015年7月28日,被全州县法院判决犯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另外还牵连查出全州县房管所原所长唐某某玩忽职守案。2015年9月29日,全州县法院对唐某某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追缴各类税费9000多万元

  “5·22”楼房倒塌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这一事件暴露出了全州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即“小产权房”建设之乱象。通过对“5·22”楼房倒塌事件调查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处理,全州县委、县政府更加深入了解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的严重性。

  2014年8月,全州县出台了《关于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占地、非法交易土地、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取得相关手续及未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等行为。

  全州县成立了整治“两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7个小组并分工明确,其中第一组对各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进行查处,第五组负责对变相房地产开发进行查处。公安专案组对拒不配合、拒不缴纳税费的对象依法打击,依法传讯30多人,立案9起,2人已移送检察院批捕起诉,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8人,上网追逃4人,被法院判决2人。

  采访中,一名在全州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人士透露,以前,通过违规办手续,以合伙建房名义搞房地产开发,省了不少税费。现在要补缴以前的税费,还亏本了,因为之前卖出去的房子价格也便宜。如果不缴的话,税务和公安机关要追责,大家都怕。这样一整治,很少有人再敢变相搞房地产开发了。

  10月23日,记者从全州县整治“两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5年年底,全州县共清理非法交易土地1.8万多平方米、违法占地1.4万多平方米,违法建设面积4.3万多平方米,追缴各类税费9000多万元。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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