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四川要求禁止借口加快进度降低建设质量和标准
按照要求,四川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防止借口加快建设进度而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压缩合理工期导致降低质量和标准的情况发生。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防止出现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施工现场准入,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对明显低于当地正常水平的低价中标企业,将从严审核。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测,加强预拌砼质量控制,提高抽检频率和密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户户质量过关。凡未进行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违法违规的单位和执业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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