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村干部、建筑商低价瓜分安置房
当时新桥村村委会经评估市场行情,拟定的市场基准均价是:新桥大厦、蔡桥商贸大厦8500元/平方米,蔡桥大厦7500元/平方米。
按照永嘉县政府2007年9月24日出台的《永嘉县村级二三产业留用地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可以按照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委托业主收取其他费用。
这其中,参与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成本价购得66套房和43套房子,令人费解。
“房开以成本价购房,是因为两家房开垫付了不少启动资金,在政策处理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其他村也是这么做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时任新桥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的余乾寿这样解释。
村集体经济流失严重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两家房开公司支付的购房价是每套3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一些村民说,房开垫付资金,然后以成本价购房顶抵垫资部分,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但垫付视同借款,算一算成本账,最终大大获利的是房开公司,吃大亏的是村集体经济。
以昌泰房开为例,2007年底垫付820万元,考虑房子销售、资金回笼周期因素,这820万元以民间借贷月息1%计算,2年利息近200万元,本息约为1020万元。昌泰以35万元/套成本价购得66套房,总计成本为2310万元,以当时新桥大厦均价8500元/平方米、每套房平均面积140平方米计算,售出的市场价高达7854万元。这样一来,除掉购房成本2310万元,以及垫付资金和利息1020万元,将近有4524万元的利润。
据上述一进一出匡算,和田房开公司“进账”约1670万元。换言之,新桥村共流失村集体资金约6194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安置房到底‘安置’了谁?”有村民说,房开获利部分,其实也是村集体资产流失部分。
时任瓯北镇镇长、现任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是房子分配方案及分配名单的终审人。他对记者说,“当时新桥村上报镇里的安置房子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这是村委会隐瞒了情况,这违反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
余承界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其实村里搞的村民代表分房会议纪要是有问题的,“他们(指村干部)叫来的人有的不是村民代表,特别是在白纸上(指空白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叫我们这些村民代表先签字,内容以后套进去。”
村领导获得“成本价奖励房”
此次“安置门”的另一个焦点,则是新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各以成本价购得新桥大厦一套“奖励房”。
两名村干部凭什么能以成本价购房?余乾寿说:“当时村里考虑到我们任职时间较长,争取三产返回地项目较多,报批比较辛苦,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们以成本价各享受一套房子。”
这两套房子,让两名村干部获利多少?余乾寿是30层的顶层越层房,面积200多平方米,是楼层和朝向最好的东南房,其支付的成本房价是工程造价。经了解,每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元,而当时市场均价8500元/平方米,加上楼层和东南朝向的加价,市场价200多万元,而他只需支付工程成本价50万元,获利空间约150万元。此外,葛彩华通过“奖励房”也获利100多万元。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又在隔壁的蔡桥村的蔡桥大厦各获得140平方米的成本价房的“奖励”。
柯玉平等许多村民说,这些村干部每月有工资,为村里办事是应该的。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