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铁路旁建筑物有新要求,《甘肃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铁路平安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曾经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铁路用地,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不得在铁路桥下搭建影响铁路平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开设商铺,堆放物品等。
《规则》指出,铁道路路平安维护区范围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缆线、渡槽等设备,堆放、悬挂的物品等,其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增强日常巡查维护,避免危及铁路平安。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发现不能立刻扫除并且可能危及铁路平安的隐患,应当及时通报铁路运输企业,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处置;铁路运输企业不能处置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辅佐处置。
《规则》明白,在铁路弯道内侧、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左近,不得修建阻碍行车眺望的建筑物和种植阻碍行车眺望的树木。修建阻碍行车眺望的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撤除。种植阻碍行车眺望的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迁移或者修剪。
《规则》指出,在铁道路路两侧新建杆塔、烟囱等设备或者种植树木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确保设备或者树木倒伏后不会侵入铁道路路防护栅栏范围内。铁道路路两侧既有的杆塔、烟囱等设备或者树木,倒伏后可能侵入防护栅栏范围内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防止倒伏的平安防护措施。未及时扫除平安隐患形成损失的,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依法给予赔偿。
《规则》指出,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对铁道路路两侧五百米范围内的废品收买站、露天渣滓消纳点、堆放彩钢板等轻型资料的场所,采用轻型资料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广告牌(匾)、灯箱以及农用薄膜、塑料大棚等的管理,避免大风天气下危及铁路运输平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增强对逾越铁道路路的道路桥梁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违法通行,依法处置损坏桥梁设备危及铁路运输平安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