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简化程序!资质申报无需提供社保证明、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来源:住建部、建筑时报
住房和城乡建立部日前颁发了《关于简化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决议进一步简化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详细项目如下:
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晋级、持续、变卦)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
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晋级、持续、变卦)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资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当相应法律义务。
对发现资质申报故弄玄虚的企业,依照《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故弄玄虚行为处置方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则处置,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立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疆土委,新疆消费建立兵团住房城乡建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化推进建筑范畴“放管服”变革,决议进一步简化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晋级、持续、变卦)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答应机关依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效劳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对比对。
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晋级、持续、变卦)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资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当相应法律义务。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要充沛运用信息共享等手腕核实企业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增强对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对不契合资质规范的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资质答应机关撤回相应资质答应。对发现资质申报故弄玄虚的企业,依照《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故弄玄虚行为处置方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则处置,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8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办公厅
2018年9月30日
本文转载自:建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