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整改暂停负责人执业资格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昨天一连印发了四个关于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的文件,今后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暂停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报告。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出现未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或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说,市区两级建委将在暂扣事故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停止招投标的同时,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
从明年起,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通过短信平台,将各类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各区县建委和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建委和集团公司要及时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要求传递到每一个项目部,各项目管理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