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郑州一工地铺设管道时塌方4人被埋 最终1死1伤
摘要:
6月29日上午11时许,4名农民工在“中国水电路桥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BT项目第十标段”工地基坑内铺设管道时,因沙质坑壁突然塌方被埋。经多方紧急救援,事故仍造成1死1伤,另两人幸无大碍。
工地现场
悲剧发生:4工人埋设管
昨日中午12时25分,在郑州市安平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工地内一侧,一人躺在深基坑旁,急救人员正抢救(如图)。
深基坑位于半封闭的安平路沥青路面下,深约3米,坑壁都是松软的黄沙。多名工人说,正抢救的工人20分钟前从塌方的基坑内部被挖出,“当时已经不会动弹了”。
据工人们讲,塌方事故发生在上午11时30分许。当时,共有4名工人在基坑内掘进,铺设直径大约1米的雨污水管道,不料遭遇塌方。两人因被埋得较浅,头部露在外边,最先被救出,所幸没大碍。另外经挖掘后才找到的2名工人,其中有明显生命体征的一名工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另一人在现场抢救。1个多小时后,现场医生宣布该年轻人不治。这名头发蓬乱的工人被覆盖上了无纺布尸袋运走。
工地大门口的标示显示,其系“中国水电路桥郑州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BT项目第十标段”。工地挡板内侧,事发基坑旁,还张贴有不少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事故追问:上岗安全培训落空,谁之过?
年轻生命的离去让现场不少市民感到惋惜。他们说,这些工人的安全意识太差了,“坑那么深,四周都是细黄沙,用手一捏就像豆腐一样,很容易塌方。铺管子,咋不用防护支架?”
事实上,工人们这种冒险掘进埋设管道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建筑施工行业标准,也有违行政法规,比如早在2003年4月,当时的建设部就下发了《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对施工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第六条规定: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在事发工地,问及他们工作之前是否经过了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不少工人告诉记者,他们都来自农村,由包工头带过来干活的,“我们只管干一天活,拿一天工钱,没听说过还有啥规定”。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永平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中国水电路桥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BT项目第十项目经理部”,找到了该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王某等工作人员。他们承认工地内确实发生了塌方事故,但对事故具体情况、工人如何上岗培训等问题,以领导都在开会、需要上级批准等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最新进展:安监部门将处置
近年来,面对频发的农民工安全事故,我省有关主管部门可谓三令五申——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河南省安监局2010年8月发出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昨日傍晚6时30分,郑州市安监局值班人员说,他们已经接到了这起造成1死1伤塌方事故的报告,将按照程序依法做出处置。
来源: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