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合理么?

作者:Galaxy距离 时间: 2005-11-03 00:00 阅读:
最近一个绿化工程投标,甲方事先按照常规程序
1.资格预审类的。
2.分发招标文件(只是些文字上的招标须知,评标方式,投标书格式类的),施工图纸。
3.交纳投标保证金
4.拿工程量清单,无施工图纸。末有路勘现场。由于招标人员自身原因来的太晚,等到晚上6.30。
5.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
问题来了,业主要求按中标价签施工合同,有些条款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
例如:绿化养护由之前的半年变成三年,
   工程款的支付,
   工期方面的保证(不具备全面现场施工条件)
请大家讨论一下这种做法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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