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创作原则及施工
1.地 貌 园林地貌是指园林用地范围内的峰、峦、坡、谷、湖、潭、溪、瀑等山水地形外貌。它是园林的骨架,是整个园林赖以存在的基础。按照园林设计的要求,综合考虑同造景有关的各种因素,充分利用原有地貌,统筹安排景物设施,对局部地形进行改进,使园内与园外在高程上具有合理的关系。这个过程叫做园林地貌创作。 创作原则 园林地貌的创作原则可概括为: (1)因地制宜。园林地貌处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宜山则山,宜水则水。以利用原地形为主,进行适当的改造。中国有不少古典园林是因地制宜造园的佳例。北京颐和园的万寿山(原称瓮山)是北京西山的余脉。在修建清漪园(颐和园前身)以前,山南地势低洼,附近的玉泉和龙泉泉水汇集,形成瓮山泊,乾隆十五年(1750)兴修清漪园时,结合兴修水利进行了地形改造工程,加以浚深,并向东、西拓宽。挖出的湖土除留筑湖上三岛和东、西堤外,部分增筑于瓮山东麓。又在瓮山北麓挖出一条河(原称后溪河,即今后湖),所出土方沿北园墙堆筑了一列土丘。原来单调的地形经过这些改造,顿然改观,形成山环水抱之势。 (2)师法自然。园林地貌创作要借鉴自然,以多姿多彩的自然地貌为蓝本;即所谓“以真为假”来塑造园林地貌,而且要继承中国传统的掇山理水手法,“做假成真”,使园林地貌“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出于自然高于自然。 (3)顺理成章。在布置山水时,对山水的位置、朝向、形状、大小、高深,山与山之间,山与平地之间,山与水之间的关系等,作通盘考虑。全园山水地貌的曲折变化,高低错落要符合自然规律。地貌创作要根据土壤的不同性质确定山体或水体岸坡的坡度,使之稳定持久。 (4)统筹兼顾。园林地貌除注意本身的造型外,还要为园中建筑及其他工程设施创造合适的场地,施工时注意保留表土以利植物的生长。在造景方面,地貌同其他景物要相互配合,山水须有建筑、植物等的点缀;园中建筑及其他设施也需要山水的烘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