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历史建筑关乎传统更关乎未来

作者:╃Wait╃ 时间: 2007-12-02 00:00 阅读:
被北京市政府列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东四八条胡同如今面临拆迁,文物专家、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徐苹芳呼吁,“保护区不能再动了。”北京市政协委员刘绮菲此前就曾上书北京市政府,称拆除事件“是一起严重破坏北京历史文化风貌及社会和谐的事件”。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就是保留历史文化遗产,这关系到中华文明的传承和民族文化的振兴。然而,重经济、轻文化的城市化进程,非但使应保护的文物和建筑受到破坏,由于建筑文化的缺位,也使城市失去了特色。世界著名建筑设计大师贝聿铭惋惜地叹道,北京古城举世闻名,但很多美的东西现在看不到了,被大量丑陋的新建筑遮挡和破坏了。首都北京尚且如此,国内其他大中小城市的境况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就事论事,拆除现存已经很少的北京胡同,不管打着怎样的“危改”旗号也掩盖不了破坏的实质。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关规定,应采用微循环的方式对处于现状的平房四合院予以保护。尴尬的现实是,破坏正在肆虐,面对这样的事情,文物局也有很多的无奈,胡同保护目前并没有明确哪个部门主管,文保区管理、危改涉及多个部门,不是文物主管部门一家单位说了算。这就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健全机构,落实资金,完善机制,使保护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并建立起对地方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保护传统建筑方面的激励约束机制。当然,不排除建筑过程中开发商的效益。
  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历史建筑,不是说不能进行改造和更新,其外观要按历史面貌保护整修,内部可以进行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更新改造,改善使用条件。需要强调的是,改造需要有合理的限度,要采用逐步整治的做法,切忌大拆大建,不把仿古造假当成保护手段。
  建筑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城市固有的个性风貌,是历史磨砺下的文化积淀,既凝聚着浓厚的人文精神,也展示着民族的文化底蕴。古城是逝去年代的历史见证,它最重要的价值还不一定是经济价值,是一种历史文化价值、是情感价值,是能够引起中国人自豪感的价值符号。保护古建筑,刻不容缓,除了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加强中国建筑文化保护工作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当务之急是要唤起全社会的关注,把保护和利用、保护和开发、保护和经营结合起来,将古建筑保护规范起来,纳入法制化轨道,对积极参与中国建筑文化保护工作并做出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鼓励。
验证码:

热搜标签

热点阅读

客服微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