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系列汇总(目录索引)
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我国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选择一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分期分批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并制定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根据各地评选推荐,建设部、国家文物 局决定公布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等10个镇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等12个村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名镇(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全国或地区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能体现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二)原状保存程度 镇(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现状具有一定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