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的起源

作者:╃Wait╃ 时间: 2007-12-30 00:00 阅读:
任何生物形式,都是在与自然界抗争与共生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生存权。在我国境内人类活动伊始,也就是在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度低下的状况下,人类对于生存空间的要求,也只是能够遮风避雨,抵御猛兽侵袭。在那时,建筑仅仅是物质生活手段。随着生产力的缓慢提高及氏族文化的逐渐形成与发展,建筑开始成为社会思想观念的一种表现方式和物化形态。这样的变化,促进建筑技术和艺术向更高层次发展。由此开始,历经六、七千年的发展,形成了灿烂的中国建筑历史与丰富多彩的建筑文化。
在原始社会,建筑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们的祖先从艰难地建造穴居和巢居开始,逐步掌握了营建地面房屋的技术,创造了原始的木架建筑,满足了最基本的居住和公共活动的要求。
我国境内已知的最早人类住所是天然岩洞。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居住的岩洞在北京、辽宁、贵州、广东、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等地都有发现,可见,这种大自然所天然赐予的洞穴是当时用作住所的一种较普遍的方式。
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曾记载有巢居的传说,如《韩非子 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孟子 滕文公》:“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因此推测,巢居是地势低洼气候潮湿而多虫蛇的地区采用过的一种原始居住方式。
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一批原始社会公共建筑遗址被发现,如浙江余杭县瑶山和汇观山土筑祭坛,内蒙古大青山和辽宁喀左县东山嘴石砌方圆祭坛,辽西建平县境内的神庙等。这些发现,使人们对五千年前的神州大地上先民的建筑水平有了新的了解,他们为了表示对神的敬之心,开始创造出一种超常的建筑形式,从而出现了沿轴展开的多重空间组合和建筑装饰艺术,这是建筑史上的一次飞跃。从此建筑不仅具有了它的物质功能而且具有了精神意义,促进了建筑技术和艺术向更高层次发展。
穴居――寻找遮雨避寒的住所
《易 系辞》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大自然造化之功奇伟壮丽,雕凿出无数晶莹璀璨、奇异深幽的洞穴,展示了神秘的地下世界,也为人类在长期生存期间提供了最原始的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状况下,天然洞穴显然首先成为最宜居住的“家”。从早期人类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穴居遗址开始,原始人居住的天然岩洞在辽宁、贵州、广州、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等地都有发展,可见穴居是当时的主要居住方式,它满足了原始人对生存的最低要求。
进入氏族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房屋建筑也开始出现。但是在环境适宜的地区,穴居依然是当地氏族部落主要的居住方式,只不过人工洞穴取代了天然洞穴,且形式日渐多样,更加适合人类的活动。例如在黄河流域有广阔而丰厚的黄土层,土质均匀,含有石灰质,有壁立不易倒塌的特点,便于挖作洞穴。因此原始社会晚期,竖穴上覆盖草顶的穴居成为这一区域氏族部落广泛采用的一种居住方式。同时,在黄土沟壁上开挖横穴而成的窑洞式住宅,也在山西、甘肃、宁夏等地广泛出现,其平面多为圆形,和一般竖穴式穴居并无差别。山西还发现了“低坑式”窑洞遗址,即先在地面上挖出下沉式天井院,再在院壁上横向挖出窑洞,这是至今在河南等地仍被使用的一种窑洞。随着原始人营建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技术提高,穴居从竖穴逐步发展到半穴居,最后又被地面建筑所代替。
穴居方式虽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作为一定时期内,特定地理环境下的产物,对我们祖先的生存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鲜明的地方特色也构成了这样独特的人文景观。至今在黄土高原依然有人在使用这类生土建筑,这也说明了它对环境的极端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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