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向全社会征集意见
即日起至10月20日,《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稿》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林草覆盖率40%以上、土壤侵蚀轻度以下、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划定为重点预防区;对林草覆盖率40%以下、土壤侵蚀中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同时,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茶叶、果品等经济林的,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指导种植者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25度以下、5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在水土保持治理方面,《意见稿》指出,生产建设项目或者其他活动,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进行恢复或者治理;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水土保持设施,使原有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者丧失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即日起至10月20日,您可登录省法制办官网查看《意见稿》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邮件至jjyijian@126.com,或发传真至87294498,还可写信至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
来源: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