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敲掉承重墙 物业推说不影响
家住卢湾区东台路国际广场B座的业主蒋先生致电反映,近日,有一新购买该楼盘三套房子的业主在实施装修时,为了打通房间,竟然把三套房子的承重墙全部敲毁。所在楼内居民对此深感不安,怕承重墙的损毁会对该楼的建筑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为此,蒋先生和其他住在B座的业主询问物业公司为何不加以阻止这种行为时,物业公司声称对此并不知情,并表示那位业主所住楼层较高,损毁的承重墙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与此同时,在与那位业主交涉时,财大气粗的业主声称,如果哪家业主认为有所危险,大可以居住到酒店里,费用由他全部报销。 对于物业公司的推诿和那位业主的无理行径,蒋先生及其他业主觉得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会在恐慌中渡过,而且如果其他人也再度效仿的话,大楼的建筑迟早会严重受损,不难保证会有坍塌的危险。 其实,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业主违法装修,应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而该楼盘物业公司所表现的态度极为不负责任。 业内专家也指出,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敲掉承重墙开门、开窗等,破坏房屋结构,降低房屋的抗震性,轻者导致墙面开裂、门窗变形、地板开裂等,严重的会出现房屋倒塌。随意拆除墙体不仅会给房屋安全带来危险因素,而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从建筑学原理上讲,承重墙是绝对不能拆除的,而非承重墙也不能任意拆除。由于拆除承重墙会改变楼房的承力设计,会使楼房的受力能力减弱,严重影响楼房的安全,因而承重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自行拆除;而非承重墙如果仅属于室内的分割墙,可以拆除。 从法律上看,随意拆除、改造墙体是违法行为,拆除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可见,承重墙对于我们居住的建筑来说很是重要,那位业主的行为不仅损人也不利己,相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虽然目前对房屋的结构已经造成影响,但为了保障楼房的安全使用,希望那位业主应尽快将敲掉的承重墙恢复原状。而物业公司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劝说其停止该工程,不能置业主们的安全于不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