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翻出旧账:我们交的维修费哪去了
上海康城二期的业主金先生最近翻出了物业“旧账”,认为物业自2005年6月至12月向自己收取的0.22元/平方米/月的维修费不合理而且不透明,违反了上海市物业管理费预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退回7个月的维修费146.30元,待物业公开详细使用账目后再将实际使用的维修费返还。而盈多利物业表示,维修费是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的易损耗物的维修,拒绝提供明细的维修账单。 业主交费要明明白白 金先生表示,上海康城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05年12月31日前经闵行区物价局的审批,核准了盈多利物业有关物业费1.38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但惟独没有确定“维修费”的收费标准。 早报记者在金先生提供的闵行区物价局于2001年出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备案审核表》上看到,物业费中包括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房屋设备运行费四项加起来为1.38元/平方米/月,维修费确定收费标准一栏写上了“按实收取”,而维修费拟订收费标准一栏却显示0.22元/平方米/月。 “0.22元的拟订收费标准是物业公司自己写上去的,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也没有公开详细的使用账目,因此当时物价局只是注明为‘按实收取’,就是按照维修的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而物业却擅自以此为标准向业主收费。” 金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2005年12月31日前维修费0.22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他家自2005年6月入住至12月月末的维修费总共为146.30元。 “其实业主并不是不愿意交物业维修费,但起码要给我们一个交代,你这个维修费是用在公共部位的哪些地方,更换了什么零配件?只有把这样的详细使用情况公布于众,业主才会踏实地交费。” 物业用于维修公共部位 金先生还表示曾多次向物业索要这7个月维修费的详细使用账目,但遭到拒绝。“两年都过去了,物业从未向业主结算过这笔维修费,也不愿公布详细的维修费使用账目。” 早报记者联系了盈多利物业的客服,对方表示维修费具体项目的收取由工程部决定,而工程部的负责人却表示工程部不负责收费。最后,盈多利物业办公室的杨姓工作人员接受了采访并表示维修费是用在了公共部位易损耗物上。“按照维修人员更换公共部位易损耗物的实际情况以及维修人工费,得出了0.22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 当记者询问杨姓工作人员能否出具当时的维修使用账目清单时,对方以“公司规定不能透露”为由婉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