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上海将出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近日召开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大会透露,《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在《办法》中,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总监可以同时进行监理的建设项目数量做出限制。
●加强监理单位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责任,项目监理机构要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同时要求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巡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等手段,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对总监可以同时进行监理的建设项目数量做出限制规定单位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工程、工程建安造价超过2亿元的工程、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国家或者本市重大工程的总监,只能担任一项工程的监理人员;对其他工程,已担任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监理的工程数量不能超过两个。
●实行定期报告与紧急报告结合的制度监理项目机构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情况向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若经查后发现项目监理机构并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将直接吊销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规范监理收费标准本市年初在制定规范和整治建设市场意见中明确,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的基准率上浮20%计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监理费。
此外,与加强监理管理工作相配套的《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若干规定》已由市建设交通委制定出台。其中明确了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以及监理月报、专报和紧急报告的上报程序和要求等等。
目前全市监理企业262家,监理从业人员32000人左右,其中5800多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