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干部阻挠施工又索财滋事 被双规
摘要:身为村委会干部,不支持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还百般阻挠并索取不义之财2万元。经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汪节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不义之财
汪节生系贵溪市金屯镇周阳村民兵连长。2015年1月,贵溪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金屯一标)项目被湖南某公司承包,施工地点就在周阳村。同年2月、3月,汪节生认为该公司项目部没有按施工图纸施工,便到金屯镇政府、贵溪市水利局等单位告状,多次阻挠施工,以此要挟项目部,并强行索要6万元。
2015年4月,公司项目部为不耽误工程项目工期,被迫支付汪节生2万元。后因汪节生继续滋事,项目部报案而致案发。案发后,汪节生亲属退还赃款2万元。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