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长春13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审批 比常规审批减少100多个工作日
今天上午10时,在长春高新区政务效劳中心,富奥翰昂汽车零部件(长春)有限公司一次性领取了建立工程10项答应证书,下午1时该项目开工。从8月30日首块“规范地”挂牌出让,长春新区仅用13个工作日,就完成建立项目全部审批,包括18个部门的31项审批事项,比常规审批减少100多个工作日。这是作为我省“规范地+承诺制”变革试点单位的长春新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只跑一次”变革肉体,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完成“规范地”出让的初次尝试。
长春新区“规范地+承诺制”变革试点工作,能够总结为“3+4”的成果,即三项理论、四个创新:
三项理论:一是理论“规范地”出让,将建立规范、能耗规范、环境规范、产业规范归入土地出让条件,企业拿地时,就曾经晓得该地块的请求和规范。二是理论“承诺制”审批,企业以“一窗受理”的方式申报,先获得一次性告知单,并签署“承诺书”,各审批部门容缺办理,完成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紧缩审批时限。三是理论“带计划”竞拍土地,企业应用土地出让公告、竞拍、摘牌公示等时间,启动建筑计划设计,各审批部门提早效劳,对该项目计划停止辅导和预审。
四个创新:一是流程创新,“企业、政府、中介”三线同步,完成全流程大并联,有效应用政府公示公告期,企业、中介提早介入,提早准备技术检查要件,进一步紧缩审批流程;二是审批创新,由被动受理式变主动辅导式,主动提早效劳,审批部门一对一辅导,企业提早入场答卷,确保各项审批一次性经过;三是效劳创新,设立“领办员”,指导三线同步跑,全程率领办理各项事项,保证流程不出错;四是告知创新,针对办事企业,发放订制化的一次性告知单,将触及部门审批事项的规范、请求、监管节点一次性告知企业,完成愈加公平透明的“阳光审批”。
目前,长春新区“规范地+承诺制”变革试点工作,依照工作筹备、地块定标、按标出让、承诺答应、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六个阶段展开,已完成前四个阶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