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房屋的产权后,其在物业管理中有以下的权利: 1.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选择权,但需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 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行为有监督权; 3.对工程维修、公用设备改造等需要分摊费用的项目以及其它与业主的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情,有参与权和发言权; 4.对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交纳的管理费、水电费等各种服务和日常消费项目的收费,有咨询、审查和表决的权利;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支出也有过问的权利,并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每个季度公开一次收支情况; 5.可以参与“管理与服务公约”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的修订; 方面的有关处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