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完成整改,建监管长效机制,防死灰复燃

时间: 2020-07-31 20:57 阅读:

日前,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切实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完成整改
仍面临较大反弹压力

9月26日,在围绕《指导意见》发布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刘德春表示,长江岸线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非法码头不仅严重侵蚀长江宝贵的岸线资源,还对生态环境改善、长江河床稳定、行洪能力、航道通航条件、船舶运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破坏长江水运可持续发展。2015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大力推进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阶段性重要成效。截至2018年5月底,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拆除1254座并全部复绿规范提升107座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罗国三在通气会上表示,《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从“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整治阶段,转入了长效监督管理阶段。“《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监督管理,把沿江码头监管与加强岸线保护、强化采砂监管、修复水陆生态环境结合,优化区域港口码头布局;强化中央部门、流域机构、地方政府协同和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形成职责清晰、条块结合、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调查监测体系,确保非法码头不反弹,促进长江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

扎紧制度的笼子
压实沿江码头监管责任

长江干线1361座非法码头完成整改,建监管长效机制,防死灰复燃_1
为建立沿江码头监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提出了十项措施:

压实监管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了码头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责任人,指出沿江省市是码头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辖区内码头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为所属河长负责人。同时,对于港口码头行业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监管一并进行了明确。
强化日常巡查
《指导意见》从协同联动的角度,要求沿江省市整合港航、海事、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码头反弹和死灰复燃。
强社会监督
对已拆除的非法码头和保留的各类码头,通过公开目录清单、公布监督电话、新闻媒体监督、群众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形成沿江码头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
创新监管手段
《指导意见》提出,在码头监管中要引入卫星遥感遥测、大数据、云平台、无人机等技术,实施“互联网+监管”提高沿江码头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优化港口码头功能布局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港口码头功能布局,加强小散乱码头整合,加快沿江码头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
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
为防止非法码头拆除后砂石等建材供需失衡,《指导意见》明确要结合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布局砂石集散中心
深入开展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
在加强码头监管的同时,对岸线也要加强保护和利用,要加快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建立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压实监管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了码头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责任人,指出沿江省市是码头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辖区内码头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为所属河长负责人。同时,对于港口码头行业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监管一并进行了明确。
创新岸线保护和利用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要研究建立港口岸线退出机制、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督促检查
《指导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沿江码头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突出、社会关注的码头和岸线要重点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地方做好整改。
严肃追责问责
《指导意见》强调,对监管不力、岸线保护和利用问题整改不到位,出现非法码头反弹,将严肃追查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关责任。要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当前非法码头整治已经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不能松懈,只有监督管理永远在路上,才能永葆长江母亲河的生机活力。只有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才能造福长江两岸人民,才能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 湖北★

两大战役打响
两江岸线将一米一米清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面对滥采滥挖一度失控的长江,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治理非法码头联席办“立铁心、用铁腕、树铁律”,强力开展三轮雷霆整治行动,关停取缔长江沿线各类码头1103个规范提升52个,腾退岸线143公里,清退港口吞吐能力1.27亿吨,植树复绿面积超过566万平方米,确保一江清水浩荡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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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西塞码头复绿后焕然一新

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湖北水运发展三年攻坚战正式打响,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船舶防污染、岸线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根据我省非法码头治理“清零”行动方案,年内将拆除码头水上水下运营各类设施设备,清除趸船、浮吊、后方堆场和砂石地面等设施,补植复绿或者恢复自然岸坡;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重点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内的码头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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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市祥印码头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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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砂石集并中心

加大港口船舶防污染力度。今年要完成全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50%的年度任务,武汉、十堰两地要做好汉江沿线两个50吨级溢油应急物质储备点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十堰丹江水库、鄂州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三峡坝区船舶污染防治示范区、武汉化学品洗舱站建设,确保完成宜昌港口岸电示范区建设。

要全面展开对长江、汉江的清理整顿,对各市州辖区内长江、汉江岸线一米一米地清查,弄清岸线资源的性质、类别、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重点清理违规占用、低效利用岸线资源的问题,包括未批先建、批而未建,长期占而不建、建而不用、多占少用、通过占用陆域变相占用岸线资源等;要详细绘制出港口岸线资源使用的相关图册,编制适应水运强省大发展需求的岸线控制性规划,制定长江、汉江岸线保护办法。

全面部署
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9月26日,省港航海事局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相关工作布置视频会,全面部署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相关工作。

做到“三个到位”
要全力做好全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对已拆除的非法码头拆除成果要做到“三个到位”:拆除到位、清场到位、复绿到位。加快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及运营,确保今年年底前沿江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砂石集并中心建成运营。
分类处理、一段岸线一方案
深入推进全省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明确责任时限,按照分类处理、一段岸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差异化整治方案,定路线图、定时间表、定责任人,倒排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务求实效。
船舶港口防污染
扎实做好船舶港口防污染工作。

王阳红在会上指出,全省港航海事部门一是要高质量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的服务保障工作,全力配合好督察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如实整改,不搞虚假整改。二是要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该清零的问题要清零,确保整改不反弹


来源:湖北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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